2024年7月15日的央行最新消息,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公开的处罚通报中指出,山西阳城农村商业银行因涉及多达11项违规行为,收到了监管机构的警告处分,并被处以高达约146.87万元的罚款,如下图所示:
此次处罚力度之大,彰显了金融监管的严格立场。与此同时,该银行内部的8名责任人也未能幸免,一同受到了相应的经济惩罚。
在遭受处罚的11项违法行为之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两项直接关联到信息安全保护的违规操作:一是未遵循规定严格执行信息使用的授权审批流程,另一项则是未经授权擅自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至于遭到罚款的8位银行职员,其中5位的违法行为直指未经授权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这一敏感问题。他们分别是时任信贷管理部经理的张某军、城关支行副行长李某敏、町店支行的运营主管上官某、町店支行客户经理刘某兵,以及城关支行客户经理乔某莉。这五人因触及隐私保护的红线,依据各自责任轻重,分别接到了3万、2万、1万、1万和2万元不等的罚单,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及违法必究的坚决态度。
今年,多家金融机构因违背信用信息管理规范而频遭处罚的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例如,在4月12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公示信息透露:
- 自贡农村商业银行因涉及4项违规行为,其中包括违反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与查询规则,接到了警告处分,并被处以46.8万元罚款。
- 达州银行因5项类似违规行为,同样被警告并罚款100.62万元。- 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因5项违规操作,遭警告并被处以57.98万元罚款。
- 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也因5项违规,收到了警告和56.58万元的罚单。
而3月13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的处罚记录显示:
- 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因7项违规,被警告并面临高达432.747万元的罚款。该行四位高管由于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2.2万、2.2万、1.1万、4万元。
- 农安北银村镇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被罚24.25万元,其信贷管理部总经理被罚4.1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最大股东为北京银行,持股比为19.02%。
-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相似违规被罚19.5万元,其业务管理部经理则被罚3.3万元。
这些案例凸显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管理的严格监督及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同时也反映出部分银行在处理个人信用信息时存在普遍且严重的合规漏洞。
因此,作为银行从业者,大家一定要重视信用安全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重视监管对这些方面的监督。